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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供方协同平台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本协议执行,会员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鑫苑供方协同平台的正式会员,这也意味着会员与鑫苑供方协同平台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如果您接受,请点按“同意”进入注册页面。鑫苑供方协同平台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本网站发布的服务条款严格执行,招标主体为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如会员中标,相关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一、释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的含义为:

公司:指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网站:指鑫苑供方协同平台,网址:http://zhaocai.xyre.com:8089/supplier/login!login.do

会员:指鑫苑供方协同平台的正式注册会员;

服务条款:指网站所列明的所有服务内容和操作规则;

网上招投标:指网站借助因特网技术为会员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服务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会员资料

基于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会员承诺同意如下条款:

1、向网站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真实的会员资料。因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和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因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的风险和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

网站对会员注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为方便公众监督招投标活动,网站将根据需要在网站内公开部分会员信息,会员同意以上的公开,如确实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需要保密的,会员应提前书面告知网站。

网站为统计分析、内部管理之目的,有权使用会员资料。在得到会员许可的情况下,网站可以将客户资料向第三方提供。会员向网站提供的信息将只被用于网上招投标和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即使未得到会员的明确许可,网站仍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权查询的法定机构提供会员资料,或为交易的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必要的客户资料。

三、会员的会员名和密码

1、会员的会员名和密码是网站在提供网上招投标过程中识别会员的唯一依据。会员须妥善保管会员名和密码。无论会员实际上是否将会员名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均须对该会员名和密码下进行的一切活动、意思表示和交易事件负责,且不以网站线上资料没有盖章为由否认其效力。

2、如会员名或密码遗失、被盗,会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网站,对报失之前发生的交易自行承担后果。同时,会员可按照本网站规定申请找回密码。

3、如会员将密码遗忘或怀疑密码已被他人知悉,可按规定随时在网站变更密码。

四、网上服务功能

1、信息服务:

服务对象是所有会员,具体功能包括:

网站的基本信息发布,包括网站简介、网站导航;

公司网上招投标项目的信息发布;

公司项目情况介绍;

通告,包括:本协议及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形式传送。

2、会员服务:

服务对象是网站的正式会员,除包括信息服务功能外,还包括:

网上招投标项目应标及过程管理;

网上招投标项目中标查询;

会员名和密码变更、报失;

会员网上反馈意见的处理;

会员网上投诉的处理。

五、服务约定

1、设备要求

网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会员提供网络服务。同时,会员必须:

(1)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信息发布

会员对服务的使用标准是根据所有适用于同类网站的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国际惯例制定的。会员使用网络必须遵守:

(1)不得以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

(2)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会员的行为准则是根据因特网法规、政策和惯例的,会员须承诺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当地法规和国际惯例的信息资料。另外,会员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会员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网站将作出独立判断并立即终止向其提供网络服务。会员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会员若在网站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网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反法律的证据。

3、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网站所提供的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网站为会员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等有关法律的保护。所以,会员只能在网站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网站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网站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网站的文章,必须经原文作者或网站同意和授权。

4、网站所有者权利

(1)网站所有者有权建立对注册会员和中标人的业绩跟踪档案和定期评价机制;

(2)网站所有者有权在本网站内设立举报窗口,通过通畅和公开的信息反馈和监督渠道,对会员和中标人的真实信息、实际履约、质量、服务和诚信等方面进行跟踪;

(3)网站所有者业绩跟踪和公众监督,发现会员违法、违规行为且查证属实的,网站所有者有权取消其注册会员资格,同时将不再允许其参与鑫苑招标和本网站组织的任何招投标与采购业务,如由于会员上述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公司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六、网上招投标的内容和交易行为约束

1、网上招投标的内容:

网上招投标的服务对象是网站的正式会员。具体功能包括:

网上邀标、应标,即实现公司招标人员可在网站发起招标邀请及招标公告,会员可在线应标;

网上招标,即实现公司招标人员在网站进行施工、材料设备、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

网上投标,即实现会员根据网上招标要求在网站投递标书;

网上答疑、清标,即实现公司招标人员与会员在网站上完成答疑、清标沟通工作;

网上公示,即在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2、交易行为约束:

(1)网站提供操作性强、稳定性高的网上招投标平台。会员自主进行网上招投标,并对其产生的结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网站会员清楚并接受公司和网站不承担任何交易担保或交易连带责任的立场。

(2)会员保证在网站进行的交易活动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并对网上招投标行为承担履约责任。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交易双方在定标或确认订单后应完善签约手续。

供方会员在履约过程中,有责任保证所供应的服务、材料设备的质量、服务期限等符合合同约定,并对自身的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网站会员应自觉维护网站的利益和声誉,不利用网站资源进行私下交易,如出现使用不道德的交易行为损害网站或其他会员利益的事件,网站将有权取消违规者的会员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中的服务条款,网站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会员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终止服务的权利。网站行使修改或终止服务的权利,不需对会员或第三方负责。 

八、终止服务

会员可以行使终止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如果会员违背了本协议服务条款的规定,网站有终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但终止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服务终止意味客户会员资格的取消,但服务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九、法律适用和效力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应依中国法律进行解释;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知识产权

会员使用网站时,公司或第三人所提供的信息(包括含影像、声音、文章、程序)相关知识产权,皆归属本公司或合法权利人所有,会员未经本公司或权利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公开或同意其使用。

十一、免责声明

1、因网站相关服务的延迟、变更、中止,及其它不归属本公司责任的事由(债务不履行、服务缺陷及侵权行为),导致会员产生损害时,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与第三方内容相关,导致会员或第三人的损害及与第三人间发生的纠纷,本公司概不负责。此时,会员须与第三方内容的运营商或该第三人解决所产生的纠纷。

十二、禁止事项

使用网站时,会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财产、个人隐私及其它权利的行为。

2、对本公司或第三人胁迫或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3、假冒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行为。

4、毁损本公司或第三人信用或名誉的行为。

5、使用引起性别歧视或令人不悦的表达方式以及实施、披露或发送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跟踪骚扰行为或类似跟踪骚扰的行为。

7、违反本本协议等或有违反倾向的行为。

8、以政治为目的活动或类似的行为。

9、以宗教为目的活动或类似的行为。

10、注册信息不实或非法取得适用服务使用资格。

11、利用服务的漏洞,获取自身利益的行为或造成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或散布该漏洞的行为。

12、向第三人借贷、转让、买卖ID或使用第三人ID的行为。

13、转让适用服务内所发布的各种服务使用权。

14、假冒第三人进行上述各项所规定的行为。

15、利用本公司或第三人,进行上述各项所规定的行为。

十三、对于违反禁止事项者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可在会员违反本本协议禁止事项时,采取下列各项所规定的任一项或所有措施。

1、提醒或警告等改善要求。

2、包括停止提供适用服务。

3、会员资格失效、停用或删除。

4、服务信息的删除或使用限制。

5、会员信息的删除。

十四、解释及其他

1、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2、鑫苑供方协同平台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3、本协议自网站审核会员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贰份,公司及会员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请及时邮寄或送达本协议盖章版原件,否则影响贵司投标资格。

5、协议原件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22层鑫苑中国招采职能;邮编:100025;联系人:程经理;联系电话:010-85889261。

十五、会员特别承诺:

1、同意并接受所有服务条款及协议内容,承诺在网站线上和线下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且不以网站线上资料没有盖章为由否认其效力,并负责及时更新会员资料及相应信息。

2、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其及附件盖章文本与线上注册、提交文本一致,具有同等效力且对会员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有不一致,以网站线上文本为准。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